3月9日,九江教育網發布《關于做好全市2023年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的通知》。凡報考普通高中、中等職業學校、五年制高職的應屆、往屆初中畢業生,均須參加我市2023年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?荚嚂r間安排在2023年5月上、中旬,具體時間由各縣(市、區)自行安排,具體實施方案須上報市教育考試中心備存。
考試項目
2023年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不設置考試項,將考試項目(男子1000米/女子800米)調整為選考項目。
男生:田徑1000米跑、50米跑、立定跳遠、引體向上、一分鐘跳繩。
女生:田徑800米跑、50米跑、立定跳遠、一分鐘仰臥起坐、一分鐘跳繩。
考生從5個選考項目中任選2個項目考試,選定后原則上不得更改。
考試分值
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以60分計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總分。其中:選考項目兩項各30分,共60分。
各單項成績測試時以0分為起點,不得設非零最低分。
免考與緩考
依據原國家教委在《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實施方案》相關要求,特對我市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中的免考、緩考相關事項規定如下:
1.因肢殘、傷病免修體育課且不能參加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的考生,均應辦理免考手續。
2.因肢殘喪失全部運動能力,獲準免修及免考的考生,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成績按2023年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總分的100%計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總分。
3.因傷、病長期免修體育課,但未喪失運動能力而申請免考的考生,應有二級甲等或二級甲等以上醫院的病歷證明,獲準免考的考生,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成績按2023年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總分的60%計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總分。
4.因傷、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暫時不能參加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的考生,可申請緩考,補考僅限一次,如因傷、因病仍不能參加補考的考生,須在考前辦理免考手續,考生入場后不得緩考(考生因考場受傷除外);因考場受傷辦理緩考的考生,已考項目按現場實測計分,對未考項目,考生可申請緩考(或免考),并經現場體育老師和醫生確認,考試領導小組審核后,辦理緩考(或按免考計分)。參加緩考的考生,由當地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領導小組規定時間,集中組織補考,緩考過程中受傷的學生,已考項目按現場實測計分,未考項目考生申請免考經現場體育老師和醫生確認,考試領導小組審核后,按免考項的60%計入總分。
5.申請免考、緩考須提供的證明材料:因肢殘申請免考的考生,須提供殘疾證(殘疾類別為肢殘);因傷、病長期免修體育課而申請免考、緩考的考生,須提供二級甲等或二級甲等以上醫院的病歷等證明材料。
6.申請免考、緩考的程序是:由考生提出書面申請,填寫《九江市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免考、緩考申請表》,學校統一匯總分類填寫《九江市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體檢情況表》,注明免考、緩考原因報當地縣(市、區)教育行政部門。